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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职务侵占罪
本人受托为一家企业商场招商和管理,未签订委托劳务合同,开着自家的私家车为其招商历经近一年时间从未支付口头约定的佣金,按约定时间完成了商场开业,在招商期间对方工作人员将部分商家的合同保证金及押金,交于我用与招商经费使用,商场开业后我要求与企业清算账务对方因抵赖招商佣金拒不与我清算,我百般无奈下用假的劳动合同起诉对方,法院判决不认同劳动合同的真实性但认同我们双方的关系,两年后公安局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将我刑事拘留现已取保候审,问我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
地区:新疆-乌鲁木齐 分类:刑事法律-取保候审 提问时间:2015-09-12 00:40:09
提问者:ASK1441989609htu
 
闫文义
闫文义律师
新疆 乌鲁木齐
13999106089
这位客户你好:有关你提的问题:虽然你位于单位签的劳动合同,但是你经手管理单位的财物,如果确实你占有了单位财物,可以构成职务侵占罪。但是,据你所讲,单位没有给你支付过工资,如果你以单位的资金抵扣应当支付给你的报酬,只是程序上违法,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回答时间:2017-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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